年息达36%!国有担保高息放贷还是手续费?

2014-12-24 06:52 来源 

文章导读: 国有担保高利贷之争高息放贷还是手续费?作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称“柯城经信局”)下属的担保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柯城担保”...

年息达36%!国有担保高息放贷还是手续费?

http://money.591hx.com 2014-12-18 9:59:16 【 】

  国有担保高利贷之争高息放贷还是手续费?

  作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称“柯城经信局 ”)下属的担保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柯城担保”)陷入涉嫌放高利贷的漩涡。

  《华夏时报》记者从浙江衢州不少企业了解到,柯城担保并非只是起到借款人(企业)和机构( )借贷关系中居间担保的角色,有时候也直接向企业放贷,收取3分月息,而月息3分,年息即为36%,远远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规定,属于高利贷了。

  本报记者获得的多份柯城担保和企业、个人的债务纠纷判决书显示,柯城担保在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也在从事民间借贷,并对借款逾期要求收取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担保公司所属柯城经信局局长吴凤翔回应本报记者称,公司只负责贷款担保,不负责直接放贷,高利贷的情况不会出现,具体情况要向担保公司直接了解。而柯城担保直接拒绝了采访。

  涉及民间借贷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柯城担保成立于2002年11月5日,由4家企业法人股东和3名自然人股东组成,企业法人中主要股东是柯城经信局和衢州经济开发区双港管委会,其中控股方是柯城经信局,柯城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吴凤翔,就是柯城经信局的现任局长。

  在经营范围方面,柯城担保主营业务是融资性担保。根据相关规定,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从事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业务,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

  吴凤翔向本报记者表示,担保公司只负责给企业贷款担保,不负责直接放贷,担保期限内不产生利息,但要收手续费。但事实上,衢州当地企业表示,柯城担保本身就在从事放贷业务,月息3分。

  “我在银行有1000多万的贷款,社会上有200来万的借款,柯城担保公司也有400万的借款。”一家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除银行贷款是正常利率外,社会上的借款通常是月息4、5分,担保公司月息3分。

  另一家器材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也证实,向柯城担保借有30万,月息是3分。不少企业表示,大家也是互相间介绍后找到柯城担保去借钱的,双方约定月息3分,都按照民间借贷的规则来。

  银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月息3分明显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如果属实的话,就属于高利贷。

  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今年9月9日做出的、案号为(2014)衢柯商初字第583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方向原告柯城担保借款100万,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被告只归还了65万本金及部分利息,因此遭起诉追讨。

  被告辩称,实际已还935035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是不支付利息的,逾期才支付利息和资金占用费。且原告“作为经信委名下的单位,目的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收取那么高的利息违背最初目的”。

  法院最后认定,借款期限内没有利息,也没有资金占用费,归还的本金和违约损失予以调整,被告须再归还本金178339元和利息。

  “有些企业到期贷款不还,我们就得代偿,就要收手续费、滞纳金。”吴凤翔回应称,所谓的高利贷,可能是手续费的问题。本报记者注意到,这场官司法院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双方所签合同不是担保合同,而是《资金占用合同》。

  当地企业

  柯城担保是衢州市柯城区的明星企业,在柯城区政府的官网上,有多篇关于柯城担保的报道。署名为衢州市柯城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的姜洪梅,曾在2011年撰文称,柯城担保是浙江省信用等级bbb级以上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已由最初的32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年担保能力达到1亿元。公司担保扶助金由2006年的1.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35亿元。已为800多家企业提供了500余笔贷款担保,累计担保扶助金额超过7亿元。2006年,柯城担保加入浙江省中小企业成长贷款融资平台,2008年在浙江首创“整贷零还”担保模式。

  银行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担保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收取利息,所以借款期限内不产生利息是对的,但可以用其他名目收取,比如手续费、违约金等等,“打个擦边球。”对方认为,按借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一来算,一个月就是3%。

  如果按照前述民间借贷的案子来看,要借款逾期才收取资金占用费和利息,那么如果借款方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款项,柯城担保等于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某国有银行高层分析认为,这样不符合金融规律,所以无法做出解释,“应该是有其他方式收取费用,或者在合同中不体现。”该高层还表示,《资金占用合同》并不是一个规范意义上的金融类合同,可理解为变相的借贷合同,但只要是双方互相约定,应该具有法律效应。

  一些中小企业主表示,之所以愿意接受柯城担保3分利的要求,是因为民间借贷3分利不算高,而对方又是政府下面的企业,借钱放心,不少老板都是要用钱才被介绍到柯城担保去的。只是现在经济形势不好,很多人一下子还不出来。

  吴凤翔向本报记者表示,担保公司一般不会出现所说的高利贷情况,至于具体该收多少利息,既然有法院的案子,那就依据法院判决。

  吴凤翔说,自己只掌握一个面上的情况,关于高利贷的说法,以及柯城担保的运作情况,具体可向企业直接了解。

  柯城担保的总经理同时也是柯城经信局副局长的章小伟,却拒绝了采访。对于民间借贷以及收取高利息一事,章小伟简单回应“肯定是有人跟你们说了什么东西”。章表示,柯城担保是政府的公司,直接找政府去了解,“领导都知道我们这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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