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区域入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雄安新区深圳在列

2019-10-10 11:42 来源新京报 

文章导读: 原标题: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在部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凝心聚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把美...

 原标题: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在部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凝心聚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

  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新京报快讯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议,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简称《建设纲要》),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启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并为试点单位授牌。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把握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这个总目标,明确“两个阶段”,实现“三个转变”,打造“四个一流”,体现“五个价值取向”,实施九大重点任务,加强三项保障。要把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建设纲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满意”这个根本宗旨、“保障有力”这个基本定位、“世界前列”这个必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总体谋划”和“具体举措”、“行业发展”和“协同发展”、“综合交通”与“交通运输各领域”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行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紧建立《建设纲要》实施工作机制,将《建设纲要》明确的任务具体化、项目化,纳入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实施交通强国建设重大工程。

  据了解,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点面结合、探索创新,近远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方联合、创新机制”基本原则,科学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指导,强化评估督导,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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