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对话加华资本宋向前:李小加的滴灌通是不是“高利贷”?RBF模式的借鉴仍需监管

2023-10-25 09:24 来源新浪证券 

文章导读: 近日,著名消费投资人、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宋向前在社交平台向滴灌通开炮,矛头直指其投资模式,更是直言本质上还是个高利贷,是个升级版的P2P。对此,新浪证券独家对...

  近日,著名消费投资人、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宋向前在社交平台向滴灌通“开炮”,矛头直指其投资模式,更是直言“本质上还是个高利贷,是个升级版的P2P。”对此,新浪证券独家对话宋向前,对滴灌通模式是否是“升级版的高利贷”等问题展开讨论。点击链接

   宋向前回应“炮轰”滴灌通

  滴灌通自成立以来,其投资模式颇受争议。此前,滴灌通创始人李小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滴灌通是一种“类股”模式,不是股,也不是债,其回报和本金有一定的关联。

  社交平台上,加华资本宋向前对滴灌通模式接连抛出质疑。在与新浪证券的对话中,宋向前表示,滴灌通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跟商户、小商家每日进行营收分成的模式上,它建立了一套所谓的联营合同、非股非债的方式。因此首先要清楚的问题是,滴灌通做的是实业还是金融?

  宋向前称,股和债是现代金融最常见的权利方式,中间可能还有夹层,可转债以及其他衍生工具。对于滴灌通的商业模式,他指出,滴灌通手上的产品是钱,给了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小门店。因为接受了滴灌通的钱,商家才被迫从营收中抽取流水,宋向前直言,“取得利润都不容易,直接抽取流水的方式就太凶了。”

  他表示,资金是滴灌通唯一的武器和产品,中间有资金池,募集资金时并没有一对一的底层基础资产,非常符合P2P的特征。

  宋向前称,投资不能打着普惠的外衣,中小微企业大多数时候是没有能力来开好一家门店的,对相关的知识、运营管理水平能力的提升更为需要,而不仅是钱。他表示,“教会他们怎么做连锁、运营、管理,只有真正有这个能力,能开好一个店做好一门生意才能给钱,而不是简单地因为缺钱就给钱。利用这种弱点和社会金融服务的盲区,打着普惠的旗号收这么高的利率,是有问题的。”

   滴灌通动了股权投资的“奶酪”?

  对标股权投资,或许是滴灌通“隐藏的副本”。

  此前,李小加曾这样阐述滴灌通的商业逻辑:过去主要的投资方式是股权和债权,滴灌通创造了第三种投资方式——每日收入分成模式。一级市场的估值,二级市场的股价,到了滴灌通这里就变成每日收益。

  2021年,香港交易所前行政总裁李小加卸任后,与东英金融创始人张高波共同成立了专门投资中国小微企业的创新金融平台——滴灌通,并担任创始人兼主席。成立以来,滴灌通投资超过9300家小微门店。今年8月3日,滴灌通宣布完成4.58亿美元C轮融资,高盛和富而德分别为本次融资交易担任财务和法务顾问。

  对于滴灌通是否动了一级股权市场的“奶酪”这一争议,宋向前回应表示,两者没有一点关系。他表示,滴灌通王小加是值得尊重的人,但在职业选择和道路选择上,要实事求是,更重要的是不能把底层的信贷资产打包,然后再到澳门交易所挂牌上市,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ABS,这样整个把底层不良的信贷资产对不确定的公众去发行,这不是金融创新。

  而对于滴灌通是否类似于权益投资或夹层(夹层债),宋向前直言,没有任何权益,也没有任何的股权的性质。“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在公司中占有股份。既不是权益类证券,也跟权益、股票没有关系,本质上是未明确债权的债务关系。”

  “RBF模式”的借鉴仍需监管

  滴灌通模式下,与其类似的“RBF模式”走入公众视野,该模式在国外已有案例。据媒体报道,RBF模式的逻辑变化有三个要点:第一,不分享利润,而是分享收入;第二,非永续分享利益,优先分享,到期离场;第三,融资用途受限,只用于投入产生现金流的经营行为中。

  对于RBF模式面临的问题,宋向前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政府要监管,二是所有的资金要清楚,三是所设立的商业条件一定要公之于众,四是所收的利息水平要公允,不能是高利贷。“很简单,任何的金融产品,究竟是干实业还敢是金融,首先要回答清楚。”他说道。

  宋向前指出,很多VC对滴灌通的模式都乐此不疲,照抄滴灌通,但是监管就在路上。“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品牌商和加盟商,宋向前表示,两者之间是一对博弈关系,加盟模式想要成立,核心不是能招来多少经销商,而是能让他们真正懂得连锁能力的秘诀,真正学会管理,这应该是一个利他赋能的平台,而不是一个割韭菜的平台。​

以下是采访全文:

  新浪财经: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邀请。我先介绍一下咱们的前情提要,以防进入直播间的各位还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滴灌通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基于每日收益分成的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宋总您提出了一些很专业的看法和观点。我们希望借这个机会能够和您进行一次直播,可以直接地了解您对(滴灌通)商业模式的一些看法,很荣幸邀请到您。

  宋向前:不客气,谢谢大家,也感谢大家抽时间来观看。其实这是一个很意外的情况,因为我只是在我的朋友圈里发了我对滴灌通的一些个人的看法和意见,没想到今天就似乎热度很火,大家都在讨论,说明大家都很关心这样的模式。

  新浪财经:是的。

  宋向前:这种模式有它的特殊性,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大家很好奇。一个新鲜事物出来、诞生,大家都了解了解,这不是坏事。所以,我也用发问的方式来引发大家的讨论。所以,我是这个目的。

  新浪财经:我们也总结了一些问题,希望通过问答的方式,希望给大家提供更多的信息。

  首先,您发的朋友圈里提到对于滴灌通商业模式的质疑,您能简单给大家说一下您具体认为滴灌通的商业模式存在哪些问题吗?

  宋向前:因为滴灌通一直宣称自己既不是股,也不是债,它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跟商户、小商家每日进行营收分成这种模式,所以它建立了一套所谓的联营合同的模式,非股非债的方式,我想问它第一个问题:第一,既然你说你非股又非债,我特别想清楚地问你,你究竟是什么?

  从现代金融来看,其实股和债是现在金融的一个最常见的权利方式,要么是股,要么是债,当然中间可能还有夹层,还有可转股,各种各样的衍生工具,包括现在流行的RBF这种模式,现在也纳入了美国的金融监管。弗吉尼亚政府也在出台相应的政策,你给谁,资源多少,利息多少,现在加州、纽约州都在管。现在你做的是金融还是实业,首先我想搞清楚一件事,如果你只是给人钱,你给了钱,至于你保不保本这件事,抵不抵押这件事不重要,因为银行业发信用债,不是所有的银行贷款都需要抵押的。因为银行也有信用债,很多股权投资其实也不都是再回购的,有些也没有回购。所以,不因为是否设置抵押物需要回购来判断它是债务条件成立的必备条件,可能充分,但是不必备,或者必备,但是它并不是很充分。银行业发信用贷款,它也不一定都有抵押,有很多也是有信用贷款额度的,甚至有很多个人,小贷,蚂蚁金服也有免贷额,不能说这不是贷款,你说这个不对,我就不用还了,那你试试看。给你的这种小贷,给你的免贷额,你不用抵押,你不还款试试看。

  所以,你是要给人钱,但你不是真的参加经营,不真的承担合伙和经营业务的风险,那本质上它就是贷款。这是逃不掉的一个事实,无论你怎么包装,用了多少合同,什么样的合同方式,你精心地设计了,你说不是股,也不是债,但是不可否认你手上的产品就是钱,你给了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小门店,他因为接受了你的钱,他才被迫让你从营收中间抽取流水,获取利息就算很厉害的,取得利润都不容易,你直接去抽人家的流水,这太厉害了。

  这样的情况无论如何是个新事物,那我就想问你,你不是贷款是什么?无论你怎么包装,用什么样的合同,你处心积虑用多少主合同,多少种方式,最后你的模型就是这么个模型,就是你要放贷去,资金就是你唯一的产品,你并没有参与它的经营,你就是跟它的收银系统进行对接,对接之后就进行了每日营收的空中分账而已,直接分走了它的营业收入。

  而我要提醒的是,你究竟是实业行为还是金融行为?你不是在做经营,那些公司都没去过或者是没有参与他的经营,就是给了一笔钱,资金是你唯一的武器、唯一的产品,那么你不就是在放贷吗?

  假如你说做的是金融业务,做的是放贷业务,那这样的业务,我想问你一句话,你是不是应该持牌?香港是有小贷管理条例的,你要放贷就得持牌,大陆也是有规定,你做小贷业务就得持牌,你是P2P,不能碰资金。滴灌通从市场上,在境外,香港、澳门为主,向这些机构募集钱,美元也好,港币也好,也不特定对象,给了国内这些门店,开奶茶店、餐饮店,多半是奶茶和餐饮为主,美容店都有,不一而足。你给的这些不是特定对象的门店,符合P2P的典型。

  第三,你还中间有资金池,你募集这些资金的时候并没有一对一的底层基础资产,非常符合P2P的特征。即使你是用大B的钱来帮助小B,更为重要的是,大B跟小B算了,一个月少收点,我们就不吭声了,即使就是信贷、高利贷,如果按照单个项目来算,一个品牌,每个门店收入中间节流、抽流,测算一下,按照本息来算到底多高?我今天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深圳最大的批发店,他们是加盟商,18%。我的一个学生开他的店,20%多,是奶茶店,不是高利贷是什么?

  你说你不是高利贷,你就把你投过的所有的项目一个个地打出来,你究竟投了多少钱,收了多少收益,这个收益可以当它是利息,可以当它不是利息,告诉市场,不用给我看,讲给监管机关听,不是有交易所吗?讲给交易所听,讲给中国证监会听,讲给中国银保监会听,讲给ICAC听,人在做听在看,会有人管的,不是不管。如果你就是锦衣夜行赚钱就算了,你非要说是普惠的,你想刷屏,你想写文章没问题,我就讲一句话,你可以去了解,像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会有人管。你如果赚了这样的钱,但是你不能打着普惠的外衣,因为这些老百姓(23.410, 0.00, 0.00%)都是很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大多数时候是没有能力来开好一家门店的。

  如果你真的是普惠,我认为真的帮他普惠,提高他们的连锁能力、连锁经营的水平,这才是真正的,他们对相关的知识、相关的运营管理水平能力的提升更为需要,而不仅是钱。如果真是普惠,我应该参与他们的经营,帮他们的忙,真的是扶上马送一程,不光给钱、抽他们的流水,比断头息还厉害。这不就是高利贷吗?跟校园里面的校园贷是一样的,因为爹妈会还,你借钱给他。这些老百姓很惨,好心入股积累一点钱,开一个小店,但是他没有能力,你又不培训他,我们开加盟店都要培训一两年,怕他亏钱。有些真的没有连锁能力的人进入到这个赛道,就是快招的模式。中国连锁的存活率是多少?真的非常多的人赔钱,每一个连锁背后闭店率是多少,血本无归的人有多少?所以,不能对民生下手,不能对真正的百姓下手,老百姓攒一点钱,想过更好的日子、想去创业我们支持,但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成为更好的自己,教他怎么做连锁,怎么做运营,怎么做管理,他们只有真正有这个能力能开好一个店,能做好一门生意,你才给他钱,而不是简单地因为他缺钱就给他钱,利用他们的这种弱点和社会金融服务的盲区,利用人性的弱点,打着普惠的旗号收这么高的利率,这个东西是有问题的。

  正是因为如此我要站出来讲这个话,与我无关。还有人给我泼脏水,说抢我的生意,我都是投中国最大的连锁品牌,以直营为主,别说这种废话,我不开加盟。我还感谢滴灌通,正是因为他这种无限扩大加盟的团队,其实让我们的加盟越做越大,但是中国很多事情是只计利益不计因果,错就是错的,是贷款就是贷款,是高利贷就是高利贷,不要巧立名目,借着非股非贷,借着RBF,借着联营合同的名义,实际上干的就是贷款。而且更重要的你不光是让这些真真正正能力比较差,没有连锁经营能力的人上了这个道,事实上这些人很多人都会亏钱在未来,这些人可能都要倾家荡产,连锁赔钱的人太多了,为什么中国政府要管呢?让很多类金融的只放连锁,不真真正正做供应链的企业,做赋能的企业让它上市呢?本身这是贸易平台,就是刮地皮,就是割韭菜,这些事与我都无关,大家不用给我泼脏水,滴灌通还高攀不起我,它开不了我的那些店,也不给它开。

  新浪财经:您提到这方面的争议,也有聊到是不是滴灌通动了一级股权市场的奶酪,对于这个观点您怎么看?

  宋向前:这根本就没有一点关系,现在很多人都是因为立场决定的,利益决定立场,因为只计利益不计因果。中国有很多无良商人,因为他干这些事,干RBF,干这种资金倒腾的生意,乔妆打扮。美国也有RBF,也有营收分利,但是美国纳入金融监管,美国弗吉尼亚和纽约政府都管,没有像我们这样,P2P已经在前面了,它侵害了多少中国老百姓的家庭,开个玩笑讲,中国50岁以上的人基本上被P2P收割了一道。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有P2P的受害者,中国稍微有钱的家庭包括企业大多数被信托和理财骗了一次,今天又来一个滴灌通。

  我讲滴灌通做的也许初衷是好的,我认为小加总还是值得我尊重的人,我觉得这个东西我个人认为是对的,但是在职业选择和道路选择上,还是要实事求是,是什么就是什么,更重要的是不能把这些底层的信贷资产打包起,然后再到澳门交易所挂牌上市,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ABS,这样整个把底层不良的信贷资产或者是稍微质量没那么高的。客观一点讲,面对社会不确定性的公众去发行,这不是金融创新。原来各个地方都有金交所,发了多少资产支持证券,什么样的都有,黄金、字画、股票,什么资产都有,李总是香港证券交易所前身的总裁,相信他懂,为什么干这个事呢?已经突破我们的认知,我就要站出来讲,中国连锁行业发展不容易,民生困苦、民生艰难,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老百姓创业非常困难,老百姓积累二三十万想开一个门店都是打了十年二十年工,举家拉扯,亲朋好友全力支持,掏空了5到6个钱袋好不容易开个店,你让这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去开更多的店,给他这样的信贷资产、高息资产,让他每日截流他的营收,一日就两千、三千、四千,你接受8%、10%甚至15%,说实话我良心上过不去,我不知道滴灌通的同志良心上过得去吗?你们员工干这样的事,你们的心里过得去吗?你们的父母知道,你们干的事是正确的吗?人要站在良心和良知一侧,不管怎么包装这个产品,非股也好,非债也好,联营合同也好,你试试没参与合同,你给了一笔钱,它就是贷款。

  新浪财经:宋总的观点非常振聋发聩,市场上也有一些观点,认为滴灌通的这种模式其实是类似于夹层或者是权益基金,您怎么看这样的观点和言论?

  宋向前:一毛钱的权益都没有,它不是股,它没有任何的股权的性质,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在公司中占有股份,它不是权益类证券,它跟权益、股票没有一分钱关系,它本质上就是一种债,就是未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打了擦边球,乔装改变的一种债,要不然它凭什么去分取?你让每一个用了他的账目来讲,如果你不给钱,凭什么让你分他的流水?如果不是因为你给了钱,他怎么会心甘情愿付出这么高的收益,类似于18%、20%甚至25%、30%,各种情况都有。我问的问题很公平,我仅仅是假设,我仅仅是估计,那好了,滴灌通答出来很容易,你就把你的牌照拉出来,你不是支持了一万家门店吗?你分个类,这些门店,你给了它,这些大概门店,每一个品牌、每一个产品,基于单店模型,大概你的投入和产出,按照本息来计算,收入多少?让这个社会评价一下,你是不是高利贷?你除了吐槽还会干啥,因为你听不懂,我说的是事实。这件事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因为我的客户都不是滴灌通,我还真应该感谢滴灌通,因为做连锁加盟的人都希望滴灌通做大,因为会有很多韭菜冲到这个行业里当加盟商,因为他们的存在。但这是短期得利,长期会极大地戕害中国的连锁服务行业,会极大地伤害真正地想要凭着双手改变生活、改变命运的这些普通人、普通老百姓。这些夫妻真的不容易,资本收割起码要有点底线。

  新浪财经:您刚才提到海外也有这种RBF的模式,从您专业的角度来看,RBF这种模式在海外运行的时候有暴露出什么样的问题或者风险吗?

  宋向前:跟P2P是一样的,政府要监管。第二,所有的资金要清楚。第三,所设立的商业条件一定要公之于众。第四,所收的利息水平要公允,大家要能接受,不是高利贷。很简单,任何的金融产品,究竟是干实业还敢是金融,首先要回答清楚。设计很精巧,说自己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自己都讲不清楚自己是什么的东西,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东西你自己都讲不清你自己是一个什么事,有那么难回答吗?我就能讲得很清楚,旗帜鲜明地讲得很清楚,你就是个债,你就是个升级版的P2P,你就不是干实业,因为你没有经营一天这个企业,你就是给了人家一笔钱,签了一系列的合同,同时你对接了人家的收银系统,强制性地从人家的营收总每日截取5个点、8个点、10个点的营收,不是利息,也不是利润,折合下来相当于18%、20%、25%甚至30%的利息,那不是高利贷又是什么呢?

  透过现象讲本质,透过现象讲实质,究其本质而言,实质不就是高利贷吗?不就是升级版的P2P,他们也知道风险。所以,在融资方面,在香港融不在大陆融,因为大陆打击P2P,放钱放给大陆,因为香港的钱去大陆没问题,放给大陆,不在大陆融钱,在大陆给钱,大陆欢迎给钱,没问题。上市在澳门上,为什么不在香港上?不是前香港交易所总裁吗?香港联交所能接受吗?如果香港联交所能接受,我一句话不说,你为什么要发ABS呢?因为这个东西受过严格的经济学训练的人和法律训练的人都明白究其实质是什么,这种东西我很悲哀地看到中国到现在这样的情况,这样简单巧装打扮的贷款和高利贷、P2P还需要全民讨论。我就发了一个朋友圈而已,哇,这么热,热得我自己都觉得很意外,这值得讨论吗?需要讨论吗?后来我理解了,中国真的韭菜特别好割,所以大A跌成那个样子,香港跌成那个样子,为什么香港金融中心变成那个样子,我理解。因为太多的人唯利是图,太多的人因为利益不计因果,太多的人都是镰刀,太多的人都是绿油油的韭菜,搞多了就会爆雷。它现在也知道,不太给夫妻老婆店,因为亏钱亏太多,不挣钱的,不信请打开财务报表,到底是盈利还是不挣钱,每一个单独的产品,按照本息来计算的话到底收了多少利息,是不是高利贷?超过24%是违法行为,这都不是什么商业道德行为。开玩笑讲一句话,我也不想说特别多,说多了以后这个公司很麻烦的,说多了之后这个现象很麻烦的。

  还有那么多同行。为什么我要发声?第一,我有很多的VC、很多同行都乐此不疲,照抄滴灌通,滴灌通能跑通,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就分人家营收。美国在管,中国会管的,监管就在路上。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历史责任,滴灌通跑了一个头,开了一个头,让全行业去效仿,升级版的P2P,这样的历史责任谁能承担得起?滴灌通的创始人承担得起吗?我很尊敬个人,法学博士,这个时候法律去哪儿了?

  第三,有本事去割富人的钱,也割普通老百姓,他们真的不容易,民生很困苦,攒了十年二十年出外打工,孩子都见不了两天,好不容易攒点钱想正经开个店,你帮助人家,培养人家开店,建连锁的真能力、真知灼见,不是一上来就跟收银系统对接,每天从营收上卡钱,这样的事做了于心何忍?

  中国连锁非常小非常弱,连锁化率不到20%,西方都是70%、80%,但是有赖于我们更多夫妻老婆店升级换档,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所以,我们很多品牌包括我们的老乡鸡、小菜园、爱慕,都非常认真地在培训,因为品牌和渠道之间,品牌商和加盟商之间是一对博弈关系。但是想成为品牌,连锁经营关系,这种区域连锁或者我们讲特许连锁,想要成立,加盟模式想要成立,核心不是你能招来多少经销商,而是核心你能让他们真正地懂得连锁能力的秘诀,真正会管理,甚至帮他们赚钱,这应该是一个利他赋能的平台,而不是一个割韭菜的平台。试问中国有几个人这样做?

  很可惜,连滴灌通这样的公司,我就是设了一些问题,我觉得他可以做,无论谁办这个平台,我们要质疑,但是我希望公司正面地回答,你不是股,你不是债,你的联营合同,你又不参与经营,你只是给了钱,那你究竟是什么?第二,可以从法律上讲,全球翻这种法律,或者是从金融法规上来讲,他们都是律师所的,你告诉我,在全球的法律和金融产品的范围之内,究竟什么样的产品受法律保护?两岸三地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规管的,你这样精巧设计两岸三地的结构,不就是为了监管套利吗?你们精心的设计,我个人认为,不一定正确,就是因为你们知道这种业务的风险和P2P、高利贷的事实,所以你们采用了风险管控的措施去回避将来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监管介入而已。但是这样的业务做下来,你们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后果,就请你们不要宣传,请你们把业务做小,挣你们该挣的钱,就不要大张旗鼓,能够锦衣夜行就锦衣夜行,不要想着衣锦还乡,因为朗朗乾坤的日子容不下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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